古典本格的余烬剧本杀第六案

古典本格的余烬剧本杀第六案剧透及手法

第六案麦劳里的杀人神谕

本案的初始谜面为:

首先我们的述面是一起不可能犯罪。

警方说:死者为何会前额中斧而死呢?因为死者没有被限制行动,凶手用的又不是枪一类的远程杀人武器,那我今天拿一把大斧子冲过来劈你,你肯定会跑呀。就算死者是被偷袭而死,那中斧的地方也往往是后脑,而非前额。

而答案是——死者是在进门的一瞬间,被门后另一侧的人劈死的。在死者打开房门的剥那,躲在房门另一侧墙壁后的凶手,侧身一斧,直接把死者劈死。因此死者是前额中斧,被偷袭而死。

但问题在于——这个手法需要凶手至少躲在房门内,但没有人能在死者东本正纪回家前进入他的房间。因为死者的钥匙有且仅有一把,在他自己身上(没有线索住证他的钢匙被偷),而门窗也都没有被播锁的痕迹。如果死者——像目前的现场来看——是在回家时用钥匙打开门进屋的剥那技劈死的,那凶手是叶进屋的?凶手没有任何进屋的办法,故这是一起不可能见罪。

顺带一提,门上的破洞也不能让凶手进屋。因为根据线索:“东本家的门较为特珠,只有通过钥匙才能打开,此事外人一般不知。”即使凶手是“在门外用消防斧暴力破门,然后企图将手伸过破洞,从内侧打开房门”也是不行的。

第一层解答:

凶手旋转了地毯。死者不是在回家,而是在出家门时被杀的,他从屋内准备出门到屋外,被蹲守在门外的凶手一斧劈死,随后尸体倒在地毯上(此时是倒在了房门内侧的地毯上)。

之后,凶手将死者所躺的地毯旋转180度,让现场变成如今所见的样子(仿佛他是倒在房门外侧的地毯上),再把死者的钥匙插在门外侧,伪造死者是在回家时被杀的假象。

当然,地毯和人可以被旋转,但墙、门上喷溅的血迹旋转不了。如果死者一开始是出门时被劈,大部分血迹都是朝门外侧飞溅。所以死者用小毛巾模糊血迹,就是为掩盖血迹喷溅的错误方向。

最后,凶手用消防斧在门上劈了一个破洞,伪装成是窃贼入内。他想让人以为是有窃贼劈门后,通过破洞伸手够到里面的门把手,进而打开房门,在内侧杀人。但根据线索:“东本家的门较为特殊,只有通过钥匙才能打开,此事外人一般不知。”可知凶手并不知道东本家的房门只有钥匙才能开锁,即使劈出破洞在内侧也是打不开的,所以他的伪装窃贼计划失败了。

第一层解答的反驳:

该杀人手法可行。但按照人物活动轨迹,没有任何嫌疑人能成为凶手。【村西诚也】——晚上8点未被确认,被东本正钇的社交账号声称此时应当在西路。

【吉田腾达】——晚上8点已经到达岩井西路,正在前往村西诚也家。

因此,两个人在死者死亡时,都在西路而非东路,所以也无法作案。

具体手法为:

第一部分:

模糊血迹这一手法,是连环红蚌鱼诡计的集大成者。

用一句话来说n“一个数字1,你把它改成7,再用故意描劣的手法改成9.当人们发现7时,便会自以为已经发现了真相。”(还记得第五案的封面吗?)

凶手的真实目的是伪造第一案发现场,所以在涂血。(从被劈死的尸体上燕血,然后往墙上涂)但涂血这件事本身又很突元,在墙上的模糊血迹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,所以他做了旋转地毯的诡计——他旋转地毯,就是要让你以为“模糊血迹是为了掩盖血迹的喷溅方向不对”,在你心中形成一个合理的解释,进而掩盖涂血的事实。模糊喷溅方向就是那个“7”,掩盖涂血则是那个“1”。(还记得第一案的坑洞吗?第一案让你聚焦于L型板怎么用在坑洞(A处),拖盖L型板实际被用在搬人(B处)。但在那一案中,你还是能得出“坑洞好像没啥用”的正确结论的,但在这一案中——是真的给了你一个完美的假结论,相当于升级版。)

玩家在之前的案件中往往有一种惯性思维:因为所有的线索都是有用的,那自然可以玩场外———旦没有思路,就去想哪些线索没有被用过,没有被用过的线索自然就是新方向。

但是,此处恰恰利用了这种惯性思维——我们说所有线索都有用,诚然,但“用一遍”还是“用两遍”可不一定。玩家思考过一遍“旋转地毯”和“模糊血迹",就会认为这俩线索已经被用过了,瞅都不会再瞅——但真正的突破口,不在于“没有用过的线索将被用到”,而是“已经用过的线索被用到第二遍”。

它利用了玩家在之前五案中的惯性思维,进而形成了思维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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